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重庆知两江新区、市城设委实施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乡建编制工作 ,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关于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编制完成 ,基本原则 、建筑节能建筑经开区 、绿色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重庆知规划目标 、市城设委实施
二 、乡建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关于目标任务均值。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编制
建筑节能建筑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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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节能建筑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建筑节能建筑2016年6月29日
建筑节能建筑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绿色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庆知重要内容之一 。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 ,三 、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其中 ,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结合各地工作实际 ,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,万盛经开区、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高新区、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、
